本项目业主单位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材料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各招标人。
4.2潜在招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弄清、修正或招标弥补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招标截止时刻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各个招标人,请招标人时刻重视。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招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招标人自行承当职责。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刻:2024年11月4日17:00前,详细开标时刻另行通知。
4.4招标保证金:20000元(转账,请注明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保证金到账后才视作报名成功,招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5.1招标文件(纸质)递送截止时刻为开标前。递送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路533号影视大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