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消费品工业和装备制造业行业发展基本情况,摸清底数,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开展全省消费品工业和装备制造业行业调研摸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乳制品:包括液态奶、发酵乳、奶粉、干酪素、奶酪、含乳饮料(冲饮)加工企业。
3.枸杞:包括以红/黑枸杞果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加工食品(包括饮品)、保健品的企业。
4.沙棘:包括以沙棘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的固体饮料、食用果油、果蔬汁、配制酒、糖果、含乳饮料、果酱、代用茶、保健品生产企业。
5.藜麦:包括以藜麦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的粮食加工品、配制酒、代用茶、速食生产企业。
6.青稞:包括以青稞或青稞半成品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加工食品(包括饮品)、保健品、饲料等生产加工的青稞加工公司;生产青稞白酒、青稞啤酒,或以青稞原浆为基酒调制生产保健酒、果酒的青稞酒生产企业。
7.冬虫夏草:包括以天然冬虫夏草保鲜加工、创新药物研发生产、日化产品规模生产的企业。
1.金属制品:包括金属结构、金属门窗、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生产企业。
2.通用设备制造:包括锅炉及辅助设备、金属切削机床、生产专用车辆、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风机、风扇、紧固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生产企业。
3.专用设备制造:包括模具、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产企业。
5.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包括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自行车制造生产企业。
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包括电机、发电机及发电机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电池(不包括利用太阳光转换成电能的太阳能电池)、锂离子电池、家用电力器具、照明器具、家用电力器具和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生产企业。
7.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包括计算机、 通信设施、非专业视听设备、智能消费设备、智能无人飞行器、电子器件和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生产企业。
8.仪器仪表制造:包括通用仪器仪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和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生产企业。
(一)开展全面自查。2022年4月15—6月1日,各市州工信局组织并且开展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自查工作,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并按时限要求在组织企业组织全面自查基础上,组织专人专班赴各领域企业一线开展本区域内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领域调查摸底工作。
(二)实地调研核实。2022年6月1—7月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成专题调研组,围绕我省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发展现状,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等方式赴各市州工信局及企业组织核查核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建立基础数据库。2022年7月1—7月15日,根据调研摸底情况,开展数据汇总整理,建立全省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基础数据库。
(一)格外的重视。各市州工信局要把此次调研摸底工作作为促进行业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负主责,专题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落实,圆满完成调研摸底工作任务。
(二)数据精准。各市州工信局要科学、准确、全面核对核实上报的各类数据,对数据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谎报瞒报。同时要督促企业组织全面自查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三)形成专报。各市州工信局要认真组织摸底,深刻分析研判本地区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行业发展面料的形势和挑战,梳理本地区行业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有一定的问题、今后发展思路举措、工作建议意见,形成书面专题调研报告,如实填报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企业统计表(见附件),于5月30日反馈消费品与装备工业处(附件电子版请在青海工业经济信息网——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原标题:《【转载】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和装备制造业行业调研摸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