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国人对事物变化规律的普遍看法,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也经历了分分合合的过程,由此探索挖掘天然气价格管理中的“分合”逻辑,用于揭示我国在开展天然气价格管理中的思想与方法。通过一系列分析我国天然气价格在价格机制、价格层次、价格结构和价格水平上的分合变化,提出了影响价格分合发展的重要的因素,并用双螺旋结构来刻画了价格发展的运行机制,最后对我国天然气价格发展的新趋势做了几点判断。
目前已有一些学者对事物发展、改革创新用“分合”规律进行解释。纵观我国天然气价格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由合到分、由分到合”的“分合之道”贯穿始终,并在可预见的未来继续显现。“分”是分开、分类、分解,“合”是合并、整合、综合,我国天然气价格发展就是在分开、合并、再分开、再合并的历史演绎中逐步推进到当前的价格体系与形成机制。作者觉得天然气价格的“分与合”既是历次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成果,更是我国在开展天然气价格管理中形成的思想精髓。从天然气价格理论出发,认识天然气价格的“分合之 道”能够摸清中国天然气价格发展的内在规律与推进改革的方式方法。
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推进上,往往先用“分”的方式将一种定价机制分成两种或多种价格机制,通常的做法是人为地划出一部分气量作为试点来运行新机制,再在适当的时候用“合”的方式将其他的气量接轨新机制。通过这一种方式,我国天然气价格从完全计划的管制价格逐步过渡到目前80 %的气量实行市场行情报价的机制。例如,1993 年四川省开始对计划外超产天然气实行市场调节价格,计划内的天然气价格仍由国家高度管制,相当于分出了一部分超产计划外的天然气实行新的价格机制。由于自销气价格标准高于计划内天然气销售价格(自销气基准价为0.9 元/m3,计划内工业销售价为 0.24元/m3),这种价格机制在运行中执行困难,于是从1996年开始,对自销气价格实行按用户类型均摊,对自销气和计划内气的价差进行平抑,1997年又将计划内价格和自销气价格进行并轨,实行按用户分类的综合结算价格,将自销气和计划内气的价格机制重新合为一体。又例如,2013年国家实行存量气、增量气价格改革,规定增量气价格率先改革与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而存量气分步调整到位,致使增量气价格水平高于存量气0.88元/m3。此后经过2014年和2015年的两次调整,存量气价格和增量气价格并轨,统一根据替代能源的价格确定价格,迈出了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我国天然气的价格层次从单一价格到井口、净化、管输等多环节价格,再回到门站价管理的单一价格,实现了从合到分再到合的大循环。在分合之间,天然气价格的内涵和所包含的信息已发生了深刻变化。例如,1957 年的天然气价格仅指天然气在井口处的结算价格。随着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的发展,1976年石油化学工业部制定了管输距离与费率的标准,增加了管输费的价格层次。1980年石油工业部下发“关于天然气净化费用的复函”,天然气价格又分化出了在井口价、管输价之外的又一价格层次——净化费,这是分的过程。之后,为降低天然气价格管理难度,价格层次又逐步归并,2002年国家计委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将天然气井口价外加收的净化费并入价内,合并为统一的天然气出厂价;2013年的天然气价格改革又将管输费与出厂价合并,形成按省级行政区管理的天然气门站价格,完成了价格层次的分合循环。
随着天然气价格管理的深入,天然气价格按成本发生、用户类型、区域被人为地划分为各种结构,而这些价格结构又在改革进程中不断合并、整合,形成了旧结构的终结和新结构的诞生,价格结构如此往复循环向更适应市场发展的方向不断演进。我国的井口价格(出厂价)、管输费和城市燃气价格都经历了各自价格结构的分合。例如,1958年四川省天然气井口价执行0.03元/m3的均一价格,并对川内地方企业实行8折的优待价格、鼓励企业用气,这一做法实际上就将井口价按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分为了两类价格,直到1973年取消这一政策重新统一了井口价。又例如从1992年开始,井口价实行按化肥、居民、商业和工业等类型分类,并于1993年起实行自销气价格,形成了计划内、自销气的分类用户价格结构,天然气井口价格结构日趋复杂。1997年后国家开始对井口或出厂环节价格的分类进行归并,计划内与自销气并轨,工业与商业合并,最终形成了居民、非居民两类价格的局面,价格结构再次整合。
我国天然气价格水平经历了多次从统一到差异再到统一的发展变迁,这种价格水平的分合是在天然气价格机制和价格结构分合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价格水平的差异与重新统一。例如,1982年国务院对四川省天然气实行商品量常数包干政策以支持四川省的天然气勘探开发,1983年对包干外天然气的超产加价0.03元/m3,这一政策成为中国实行天然气价格双轨制的标志。1987年,国务院将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政策推广到全国,规定包干内井口价为0.13元/m3,超过包干基数的部分井口价为0.26元/m3。这次以包干基数为区分的价格水平分离持续了10余年,1992 年和1994 年国务院相继将四川省和别的地方的天然气包干内外天然气井口价格进行了并轨,统一到了化肥用气价为0.44元/m3、居民用气价为0.46元/m3、其他用气价为0.52元/m3。又例如 2011年,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油气田)为应对川渝地区天然气供不应求的局面,开始从地区外组织购进一部分天然气,根据成本,四川省发改委核定外购天然气的非居民销售价格为2.35元/m3,因此当时西南油气田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就存在2.35元/m3的外购气价格和约1.80元/m3的自产气价格,这两个价格实施1年后,为解决用户用气成本差异过大的问题,西南油气田将自产气和外购气的非居民用气价格水平进行了加权平均,在四川省实行1.98元/m3的综合结算价,价格水平回归统一。
① 改革启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启动往往是以“分”的形式开始,先人为地划定一部分气量进行改革试点,这部分气量通常是改革的突破口,影响的对象是较容易接受改革的用户、区域、气源或者供应商。分出的这部分价格在体量上一般不大,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可以在分的基础上为整体推进价格改革做好铺垫和示范作用,因此在每轮改革的初期气价通常会有价格分化,呈现新价格、老价格共存的局面。
② 成本变化。不同时间周期、不一样的区域范围、不同用户类型、不同供应商的供应成本都不可能做到统一,通常的做法是在各类区域、用户的供应成本相差不大以及不可以进行技术区分时,尽量不去调整价格水平和价格机制,而是保持现状整体调整价格。而一旦在技术上可以区分成本构成、价格不能容纳成本增长、交叉补贴严重时,价格就会具有分化的需求,要么分离出新的成本环节,要么在价格水平上显出差异。
③ 政策作用。主要是国家在特定情况下,单独为一些产业或群体制定特殊的价格政策,因此导致它们同其他的天然气在价格机制、价格结构或价格水平上分开,比如早期的包干外销售价格、非常规气资源的出厂价格、居民用气价格、化肥用气价格等。这一因素主要根据国家的政策导向,通常在宏观经济或个别行业发展面临瓶颈、需要支持产业或群体发展时推出价格分化的政策。
④ 市场发展。随着天然气市场销售领域扩大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销售区域越来越广、用户分类越来越细,不一样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用户间的用气特性差异很大,这就使得天然气价格必须与当地市场发展水平相适应。比如西部地区长期实行低气价来发展市场、对特定用户给予优惠价格政策,一些竞争性较强的用气市场也会出现低气价的竞争,如川渝、山东地区等。可见,天然气市场发展以及随之带来的价格市场化会推动价格分化形成更个性化、更彰显区域特征的气价。
① 操作难度。在市场深入发展、天然气价格复杂程度高、与监管水平不相适应的情况下,政府往往会倾向于降低天然气价格“分”的程度,采用合并、规范的方式来统一价格,形成相对简单、在技术上容易区别的新的价格。这种合并体现了政府在控制天然气价格管理上的作用,相当于在“野蛮生长”的价格体系流中政府输入了规范价格的“负熵流”,增强了价格的规范性和有序度,但这种“合”能够长期维持的门槛是交叉补贴程度相对较低。
②市场公平。合并价格能够拉平在价格分开情况下的高价格与低价格,起到均输、平准的作用,尤其是在各级政府管理的同区域同类型用户执行两个或多个价格水平、严重影响用户市场公平的情况下,政府一般会用合并价格的方式来降低这种不公平性。比如2011年在四川省,起初购买外购气的工业用户比购买自产气的工业用户支付更多的购气成本,影响了市场公平,于是在之后就对老用户实行按比例分摊外购气量及其价格,将低成本气与高成本气合并;但是又引起新用户的不满,于是再次合并实施综合结算价格。
③ 巩固改革。每轮天然气价格改革大多以“分”作为开始,以“合”作为结束。一般是在“分开”少量气作为价格试点的基础上,一次性或分步骤地将剩余的气量“合并”到新的价格机制,因此“合”起到了固化改革成果的作用。作者觉得这种类型的“合”是不可逆的,不能贸然在下次改革中又回到原有“分”的状态,即便又回到了原来的“分”态,其内涵也应有较大区别。
④ 价格补偿。我国天然气价格长期实行低价政策,往往是政府代表民众刻意压低供气价格,以便向社会提供廉价的天然气资源,期望带来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而当供气企业成本走高、连续多年经营效益不佳的情况下,政府就可能通过“向上并轨”的方式来提升整体供气价格水平,达到补偿企业的目的。因此这种价格补偿的“合”,主要是针对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或者是政府支持供气企业的一种做法。反过来,当价格过高时政府也会“向下并轨”来支持用户市场的发展,如近几年对管输价格回报率的监管。
1)天然气价格分合的主要特征。①生命周期性。天然气价格的分合发展具有生命周期发展的特性,从分到合、再分再合,而且有些价格管理的痕迹已经在分合发展的周期性“生老病死”中被抹去,比如净化费、政府附加费等。② 进化成长性。整体看来,天然气价格在分合发展中从简单到复杂、从初级的“分”与“合”到高级的“分”与“合”,天然气价格被赋予了慢慢的变多的内涵和信息,具有递进、进化、成长的特征。比如,1957年的单一价格与现阶段各省的基准门站价格都是处于“合”的状态,但后者给出的信号已经远多于前者。③ 有限原点性。主要是指天然气价格在分合发展的过程中不会无限制的分、也不会无限制的合,所有分合状态都是有限的,换言之政府既没有对天然气价格完全管死,将其合成一种体制、一种结构,也没有完全由市场来决定天然气价格,任由其不断分化,而是始终不会脱离中心太远、将其限制在一些范围内发展。
2)天然气价格分合发展的双螺旋结构模型。根据双螺旋结构的特征并结合前文的分析,作者觉得天然气价格分合符合双螺旋结构的基本模型:① 天然气价格分合发展的双螺旋基本链,一条为市场力链、一条为管制力链。前者是驱动天然气价格向市场化方向发展的基本要素,后者是驱动天然气价格向管制方向发展的基本要素,这两条链构成了模型的外部框架结构。对于天然气价格的分合发展而言,分与合是价格的状态,市场和管制才是驱动发展的内在力量。② 天然气价格分合的碱基,假定为经济、成本、监管、改革。生物学中,碱基对是一对相互匹配的碱基,模型中“经济—成本”“成本—监管”“监管—改革”分别为配对的碱基对,也可以表示为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关系。比如经济效益可以影响成本的高低,而成本过快增长又将促进监管升级,而监管逐步完善也推动了改革的进一步向前,各因素环环相扣。③ 碱基对在内侧与市场力链和管制力链串联,反映了4种影响因素对市场力链和管制力链的作用,形成了在这种因素下稳定的串联状氢键结构。市场力和管制力驱动形成了天然气价格分的状态或者合的状态,而且各种各样的因素不同的排列组合方式也形成了天然气价格不相同的分合趋势与分合方式(图 1)。
3)模型的运行机制。模型运行既可以是外部框架驱动,也可以是内核要素驱动。外部框架驱动可以视为: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力或管制力发生明显的变化,联动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天然气供应成本、政府对天然气价格的监管、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内在需求等因素,以及因素间的连锁反应,打破要素间的平衡,从而拉动双螺旋结构动态变化,达成新的平衡。反过来,内核要素驱动可以视为:企业经济效益、天然气供应成本、政府对天然气价格的监管方式、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内在需求等因素相互之间作用并影响了市场力链和管制力链的扭转,推动形成了稳定的串联氢键结构的天然气价格分合状态,又推动下一个稳定氢键的产生,即新的分合状态的产生,以此来实现了天然气价格发展。
1)从短期来看,市场化改革中“分”的因素占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进程中,管制力将会减弱,真实的操作中将分裂出很多种价格形成机制和方法,比如市场净回值形成、市场之间的竞争形成、参照价格形成等。在价格结构上也有持续细化的趋势,如细分出储气价格、调峰价格、现货价格等,甚至还可能会在价格层次上重新分出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输价格,当然这里可能的天然气出厂价格与过去的出厂价格有本质区别,将会反映市场因素。
2)从中期来看,天然气价格正在酝酿“合”的趋势。目前,不同成本不同价格的天然气正在进入市场,用户感受到价格差别大,政府管理难度也逐步增大,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对政府监管能力和监管方式的要求也在一直在升级,这都需要用“合”的方式来巩固改革和调整市场。届时,在价格机制上可能将选择一套固定的规则来形成价格,或着力打造统一的价格发现平台;价格层次和价格结构也会开始简化,对用户而言,只有与天然气经销商的一个结算价格,而不再呈现与生产商、管道服务商、储气库运营商的结算价格;价格水平也会主要由市场决定,不同成本的天然气只形成一个价格水平。
3)从长久来看,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改革没有终点。天然气价格分合属于DNA双螺旋结构,具有生命模型的特征,可以视为一个能够自我发展、自我适应的系统,生生不息、周而复始。不会有完全的市场力和完全的管制力来影响天然气价格,市场力和管制力将一直存在,因此天然气价格的分合发展也将不断进行,外在表现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也将持续推进。
4)我国天然气价格管理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由什么决定?价格怎么样发展变化?这些都是我国天然气价格管理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笔者尝试在这一领域用具有中式风格的分合之道来诠释价格管理的理念。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例如我国市场化的天然气价格体系该如何体现、新时代的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哪些理念和方法等。通过对这样一些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能更加进一步挖掘适合我国天然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价格管理规律,指导在市场化条件下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深入推动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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