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5月,汪百寅与歙县农机有限公司签定一份生意榨油机的协议。新购的机器阐明书里面有这样的介绍:本机出油率高,比一般榨油机进步3%;节省能耗,比一般榨油机节省电量26%。
但是汪试用后发现该机出油率并不高,和阐明书所称存有距离,在与出售方联络而且调试后仍然未到达预期作用。8月15日,汪百寅向黄山市公证部分请求现场公证,公证的结果是,不管出油率及耗电,新购机器均不如他原运用的榨油机。为此,汪百寅将出售公司告上了法庭。